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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http://www.chemsb.com/ 2014年05月09日 浏览量: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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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平桥区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40607
招标行业:机电行业 -
公告日期:2014年05月09日
截止日期:2014年05月30日
招标机构:平桥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
联系方式:请登录查看

1、招标条件
平桥区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2014]1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及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平桥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平桥区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区位于肖王乡,涉及梅黄、刘湖、陈堂、梁湾、肖王、郭洼、张新店,共7个行政村、96个自然村。建设规模3.02亩。
2.2招标范围
本次平桥区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建设,计划分为1个监理标、6个施工标及1个机电设备采购标,共8个标段。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第Ⅰ标为监理标,平桥区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的全部建设监理工作。
第Ⅱ标为机电设备采购,范围涉及平桥区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采购和服务。主要内容包括:离心泵7套(含电机)、真空泵7台、水泵42套,以及保证泵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有关供电、控制、阀门阀件、管道等材料的供应及服务等。
第Ⅲ标为梅黄村小农水工程施工,包括提灌站工程1座,塘坝改造工程3座,渠道工程22.4km,渠系建筑物工程272座等。
第Ⅳ标为刘湖村和肖王村小农水工程施工,包括提灌站工程3座,塘坝改造工程7座,渠道工程40km,渠系建筑物工程439座、机耕路2.6 km等。
第Ⅴ标为陈堂村小农水工程施工,包括塘坝改造工程1座,渠道工程17.9km,渠系建筑物工程150座、机耕路1 km等。
第Ⅵ标为梁湾村小农水工程施工,包括塘坝改造工程4座,渠道工程19km,渠系建筑物工程117座等。
第Ⅶ标为郭洼村小农水工程施工,包括提灌站工程2座,塘坝改造工程6座,机井工程25眼,渠道工程1km,渠系建筑物工程23座等。
第Ⅷ标为张新店村小农水工程施工,包括提灌站工程1座,塘坝改造工程5座,机井工程17眼,渠道工程7.6km,渠系建筑物工程55座,机耕路工程1km等。
2.3计划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5个月,监理总服务期17个月(含保修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
(2)机电设备采购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相关产品经质量部门检测合格并具有一定的生产与供应能力,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11年5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产品供应经历和产品运行情况证明;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1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近三年财务及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信阳市外企业在投标前应将信誉备案材料汇编在信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登记。
3.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 (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拟任项目总监或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
3.5 施工企业所报拟承担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3.7施工标投标人同一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最多可对本项目3个标段的施工标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拟任总监岗位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等有关原件,于2014年5月8日 ~ 5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过时不候)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上述各类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施工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机电设备采购标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监理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30日上午10:00,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监理标每标段壹万元;设备采购标段和施工标段每标段叁万元;
(2)投标人应按《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完善信息,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帐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户名、帐号、开户银行、交纳方式和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投标人名称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 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桥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 135260478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1805室
联系人:崔荷花
电 话:0371—66366860
传 真:0371—66366660
行政监督机构: 信阳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6-6272260
报名监督机构:信阳市招标办窗口
报名监督电话:0376-636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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