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光临全球化工设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 > 招标公告 > 正文

盐湖资源开发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公用工程锅炉房

http://www.chemsb.com/ 2021年07月29日 浏览量:2691
字号:T | T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盐湖资源开发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公用工程锅炉房
招标编号:
招标行业:机电行业 -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9日
截止日期:2021年08月03日
招标机构: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
联系方式:请登录查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湖资源开发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公用工程锅炉房(锅炉、采暖换热及辅助设备)招标人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湖资源开发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公用工程锅炉房(锅炉、采暖换热及辅助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2)招标内容:锅炉、采暖换热及辅助设备,招标文件所包含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0544001001

标段名称:盐湖资源开发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公用工程锅炉房(锅炉、采暖换热及辅助设备)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按合同执行

交货期:45.0天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投标人若为锅炉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符合本次采购参数要求的新版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锅炉的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以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符合本次采购参数要求的新版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0544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7月29日00:00时至2021年08月0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18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五(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标签:

分享到:

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或者作者自行发布,本网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给访问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同时本网亦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适当处理!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86-571-8897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