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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龙溪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http://www.chemsb.com/ 2020年03月23日 浏览量: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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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新邵县龙溪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行业:机电行业 -
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3日
截止日期:2020年03月30日
招标机构:新邵县龙溪铺镇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
联系方式:请登录查看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新邵县龙溪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新发改社【2019】30号,项目业主为新邵县龙溪铺镇人民政府,主要建设内容改造道路、供水、安装路灯、配套绿化等,项目总投资约为 828.9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和业主单位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新邵县龙溪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新邵县龙溪铺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改造道路、供水、安装路灯、配套绿化等 

1.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至少承建过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为414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的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截图彩色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竣工验收资料;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且必须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查询,同时项目的中标信息、合同备案信息、施工许可证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查询要完整,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不按要求提供,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2.8  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2019820201的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2020319 2020  324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招标人加载至邵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具有同等效力。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套,工程量清单图纸600/套,售后不退。通过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内采用电子支付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支付宝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本项目网上报名支付凭证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 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415日上午1000,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一楼大屏幕)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属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若以上网站公告发布时间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3661131。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9.2 本招标项目禁止挂靠、转让和出借企业施工资质、禁止围标串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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