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

作者: 2013年07月19日 来源: 浏览量:
字号:T | T
我国政府于1993年1月13日正式签署了《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公约》)。《公约》是国际上第一个全面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化学武器并规定了严格核查制度

  我国政府于1993年1月13日正式签署了《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公约》)。《公约》是国际上第一个全面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化学武器并规定了严格核查制度的法律文书。
  按《公约》规定,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通过宣布和核查,对“关于附表化学品的附件”中的附表1、附表2、附表3化学品及有关设施以及“核查附件”中的其它化学品生产设施实施监控。这些化学品大多数是民用化工产品,在我国涉及行业较多,履约工作任务繁重。为适应履行《公约》形势的需要,协助政府、帮助企业加强对监控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进出口管理,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经原化工部批准、民政部登记注册,于1995年正式成立。
  协会宗旨:本协会的宗旨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在各项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监控化学品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和会员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化工行业的发展,为国民经济的繁荣作贡献。
  协会业务范围:
  (一)宣传《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贯彻执行国家履行公约的方针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协助政府完成履约任务和帮助企业做好履约的相关事务;
  (二)开展对国内外监控化学品相关企业基础情况的调查、收集、统计、研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企业改进和发展的建议;
  (三)主办国际、国内行业及各种专业会议。组织和协同有关部门总结、交流、推广会员单位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与成果。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现代化;
  (四)承办和组织参加国内外新技术(包括管理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赴国外考察等工作。为企业开展技术、管理、投资立项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和转让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同国内国外相应组织签定有关民间的经济、科技、人才等交流与合作的协议、协定和其它文件。承办和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有关的博览会、展览会;
  (五)承办政府和企业委托的技术成果鉴定工作和各种专业标准、教材编写、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六)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审查行业质量标准;
  (七)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工作。协助会员在国际、国内市场变化中,在保护公平竞争的条件下组织协调,促使形成统一立场,在政府和有关部门指导下,制定维护行业利益的行规行约;
  (八)为提高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提高职工的素质,协会将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并主办各种类型的技术管理培训班;积极为会员单位服务,促进同行业和不同行业间的合作,推动会员单位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九)加强宣传,定期出版《监控化学品通讯》等刊物;
  (十)反映会员的正当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十一)承办政府部门、国内外有关经济组织、企业、公司、社会团体或会员单位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组织机构
  理事长:顾觉生
  副理事长:王坚、邓淮生、罗东江、张茂立、蔡建国、叶春耀、苏红
  常务理事:胡耀弟、吴锦容
  秘书长:吴锦容
  协会下属机构:
  (一)、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技术服务部
  (二)、光气行业协作组
组长单位: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
副组长单位: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
  江阴凯江农化有限公司
  化学工业第二设计院
  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
  (三)三氯化磷、三氯氧磷协作组
组长单位:
  上海彭浦化工厂
  副组长单位:
  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菱化集团公司
  江苏化工农药集团有限公司
  衡阳莱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徐州建平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六铺炕街1号
电话:010-82032955 82032550
邮编:100011

全球化工设备网(http://www.chemsb.com )友情提醒,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违者必究.

标签:

分享到:
免责声明: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或者作者自行发布,本网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给访问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同时本网亦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适当处理!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86-571-8897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