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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

作者: 2020年11月20日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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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是很多企业初创、研发、生产、检测等环节不可缺少的资源。近年来,江西省通过搭建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等措施,着力推进高校院所及科研单位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对外开放共享
  仪器设备是很多企业初创、研发、生产、检测等环节不可缺少的资源。近年来,江西省通过搭建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等措施,着力推进高校院所及科研单位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对外开放共享,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利用率,充分释放科研资源潜能。
 
  为加快推进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研仪器使用效率,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江西省科技厅近日印发《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支持试行办法》。此办法于2021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办法提出,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通过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推进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工作,对全省加入省大仪服务平台的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实行双向支持,双向支持工作的申请、受理等均依托省大仪服务平台进行。
 
  办法明确:“双向支持”是指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大型科研仪器用户使用补贴。双向支持经费由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大型科研仪器”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单台(套)原值在20万元(含)以上、加入省大仪服务平台的可用于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的各类大型科研仪器。
 
  “开放共享”是指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将加入省大仪服务平台的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由省内非关联法人单位、创新创业团队等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不在支持范围。
 
  办法提出,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金额,按照提供开放共享服务金额不超过15%的比例进行支持。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用户购买服务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按不超过30%的比例进行支持,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20%的比例进行支持,创新创业团队支持比例不超过购买服务金额的30%进行支持。
 
  资料来源:江西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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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科研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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