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全球化工设备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参数传输技术规范》意见征集

作者: 2020年03月10日 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 浏览量:
字号:T | T
近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加强水质在线检测仪的采样分析、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等环节管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废水污染物
  为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全面提高全国环境保护系统的监督检查和减排核查能力,国家启动了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了覆盖全国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系统,实现了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现场采样、自动分析、在线传输和实时监控。自动监控数据已成为环境保护税、环境执法、污染控制等环境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然而,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中,出现部分不法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采取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手段,达到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目的。其中,以修改自动监测设备的参数的方法最为常见,这就需要环保部门采取技术措施保障数据质量。
 
  近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加强水质在线检测仪的采样分析、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等环节管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参数传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
 
  《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参数传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应传输的设备参数名称、参数代码、参数传输要求等,以及相关功能要求,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在线仪的设备参数采集、传输、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控研究,建立江苏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动态管控标准与规范,统一在线数据采集和传输要求,保障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提高污染源监管力度,保障环境安全。
 
  该项标准适用于废物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向监控中心传输设备参数。需要注意的是,标准中所述的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系指在线连续监测COD、总磷、总氮、氨氮等污染物浓度的监测设备。
 
  在线仪参数传输要求方面,规范明确,在线仪应传输仪器运行状态参数,参数名称与传输要求见表1:
 
    在线仪应传输校零、校满后的校准结果,参数名称与传输要求见表2:
 
    在线仪应传输仪器工作参数,参数名称与传输要求见表3:
 
  在有关通讯接口方面,规范指出为保障设备参数传输,在线仪应具有RS232和RS485接口、网口以及OPC等用于与数据采集传输仪通讯,通讯协议格式应符合《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数据传输标准》(HJ 212),能将仪器的运行状态、校准结果、工作参数等传输给数据采集传输仪,并能接受数据采集传输仪下发的反控指令。
 
  更多详情请点击以下附件:
 
  《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参数传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相关材料
全球化工设备网(http://www.chemsb.com )友情提醒,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违者必究.

标签:废水污染物 自动监测设备 参数

分享到:
免责声明: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或者作者自行发布,本网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给访问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同时本网亦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适当处理!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86-571-8897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