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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地 “华银火电”获减免强检计量器具费用30万元

作者: 2019年11月25日 来源:中国仪表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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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4月1日起,停佂质监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
  自2017年4月1日起,停佂质监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据悉,强检计量器具费用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财综〔2017〕16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停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和计量强制检定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湘财综函〔2017〕5号)
 
  我们了解到,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对长度、力学、理化、热学等公司强检计量器具在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并由株洲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强制检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收费停佂。自收费停佂政策执行起至2019年7月,株洲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共检定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强制计量器具300多台(件),减免费用近30万元。
 
  此外,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计量器具广泛应用于生产、科研领域和人民生活等各方面,在整个计量立法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计量器具强检费用一直以都是较多的,政策的下发,减少了检测计量器具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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