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全球化工设备网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生态环境部发布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公告 涉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作者: 2019年11月11日 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 浏览量:
字号:T | T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2019年10月31日,生态环境部批准《组合聚醚中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
  臭氧层能吸收太阳光中的紫外线并将其转换为热能加热大气,保护地球上的人类和动植物免遭短波紫外线的伤害,为地球提供了一个防止紫外辐射有害效应的屏障,故而臭氧层又被称为地球的保护罩。但随着工业的发展,氟氯碳化合物、哈龙等消耗臭氧层物质大量产生,破坏了臭氧层。
 
  臭氧层被破坏后,其吸收紫外线辐射的能力减弱,不仅增加了患呼吸系统传染病的人数还增加了皮肤癌和白内障的发病率,促使皮肤老化和病变。保护臭氧层是全球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早在1988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就已经正式生效,我国也严加管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并在研核、征求意见后编制了多条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2019年10月31日,生态环境部批准《组合聚醚中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和《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以发布。
 
  《组合聚醚中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是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起草,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和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同验证的标准性法律规范。标准适用于测定组合聚醚中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适用于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二氟二氯甲烷(CFC-12)、二氟一氯甲烷(HCFC-22)、一氟三氯甲烷(CFC-11)和一氟二氯乙烷(HCFC-141b)的定性检测。标准表明,当以硬质聚氨酯泡沫为检测对象时,这三种物质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2μg、2μg、2μg和0.6μg;当以组合聚醚为检测对象时,方法检出限分别为3μg、2μg、2μg和0.9μg。
 
  这两项标准都是首次发布,这也意味着,今后我国在监管二氟二氯甲烷等物质方面将有法可依,这不仅能有效保护臭氧层,对促进我国环保事业发展也有着深远的积极意义。
 
  附件:
 
  《组合聚醚中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57-2019)
 
  《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58-2019)
全球化工设备网(http://www.chemsb.com )友情提醒,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违者必究.
免责声明: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或者作者自行发布,本网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给访问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同时本网亦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适当处理!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86-571-8897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