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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核技术规范逐步完善 污染物将实现全面监测

作者: 2019年09月24日 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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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接连发布了多项国家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到环境卫生管理业、医疗机构、日化品制造、化学品制造、化纤制造、煤炭加工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近日,生态环境部接连发布了多项国家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到环境卫生管理业、医疗机构、日化品制造、化学品制造、化纤制造、煤炭加工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排污许可制度是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通过排污许可制度的完善能够推进排污许可制度的规范化和有效性,推进行业污染物产、处、排规范化管理,推进行业环境管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具有重要意义。早在2016年,我国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部署。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并且在年底对火电、造纸两个行业进行了排污许可改革,在京津冀试点地区开展钢铁、水泥行业,在海南开展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试点。
 
  在《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指导下,2017年6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涉及到了78个行业和4道通用工序。我国还确定对大气十条、水十条确定的重点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到2020年,基本完成各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2018年2月,生态环境部决定提前开展 2020 年度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项目承担单位征集工作, 2018 年 8 月发布《关于确定 2020 年度重点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确定多个项目的承担单位。截至 2018 年底,全国共计核发排污许可证近4万张,覆盖钢铁、水泥、淀粉等多个重点行业。
 
  今年7月,生态环境部审议并原则通过《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对设置行业和通用工序进行了调整, 在重点区域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全国全面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排污许可管理更加全面、科学、高效。
 
  排污许可制度的不断制定和完善,证明了国家对于排污管理的重视。而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制定中,最重要的就是对污染物进行监测和管理。
 
  一般情况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会对排污监测进行详细的规定和说明,不仅包括需要监测的污染源,更包括监测仪器的管理、监测频次和监测方法等。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中要明确许可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去向等事项,载明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要求等相关内容。
 
  比如说,环境卫生管理业排污单位要监测的污染源包括产生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同时对雨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以及地下水开展监测;电子工业排污单位要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制鞋工业监测的污染物项目包括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
 
  随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逐步完善,有望在2020年完成各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目标。届时,更多的企业将会参与其中,污染物排放也将会受到全面的监测和管理,助力蓝天碧水保卫战。
 
  编辑点评:排污许可制度是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排污许可证申核技术规范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环境监管部门对污染排放进行定性、定量监管。相信随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逐步完善,各行各业的污染排放会被进一步限制,环境监管也会变得更加顺利。
 
  原标题:排污许可证申核技术规范逐步完善 污染物将实现全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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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排污许可证 申请 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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