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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集意见稿发布

作者: 2019年09月17日 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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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以下简称《名录》)是危险废物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在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以下简称《名录》)是危险废物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在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998年,我国第一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出台。至今,该名录已经修订过两次,分别为2008版和2016年版。但我国目前危险废物类别繁多、性质复杂,同时还不断出现新类别,现行的2016年版《名录》已经难以支持和指导目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2016年版本的《名录》对部分危险废物类别定义不准确,存在定义范围过大的不足,而部分危险废物归类不请的问题也影响了各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办法工作。另外,2016年版《名录》在实施过程中采用的小风险危险废可纳入豁免管理的方式得到了比较好的社会反响,进一步扩大豁免管理范围的需求增大。为了保证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必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名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征求意见稿)。2019年9月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征求意见稿,面向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应急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等单位征集意见。
 
  《名录(修订稿)》针对2016年版《名录》的不足,依照问题导向原则、精准性原则、连续性原则进行修订。《名录(修订稿) 》 包括正文、附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为,一,删除了2016年版《名录》的第六条和第八条,正文内容由九条减少到7条;删除了第七条第一项全部和第三项部分内容。
 
  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新增了7中危险废物,废物代码分别为“261-184-11”、“336-107-17”、“321-031-48”、“900-050-49”、“900-051-49”、“900-052-49”和“900-053-49”;同时,也删除了7种危险废物,分别为“272-002-02”、“900-036-45”、“252-014-11”、“900-040-49”、“261-171-50”、“900-018-15” 、“267-004-15”;此外,还合并减少 8 种危险废物,修改了38种废物的描述。
 
  三,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在2016年版《名录》 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基础上,新增了13种危险废物,现在一共有29种豁免管理危险废物。新增的13中危险废物中,有1 种危险废物为全环节豁免,9 种危险废物为利用或处置环节豁免,3种危险废物为运输环节豁免。
 
  《名录(修订稿)》相比2016版,内容更加精简、严谨,大大减少了在操作中可能会出现的不便。各单位可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10月10日前反馈生态环境部,为新版《名录》的出台助一臂之力。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
 
  附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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