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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

作者: 2019年07月31日 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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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次调查通常应在2020年7月29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21年1月29日。  商务部于2019年6月14日收到南京诺奥新材料有限公司

  7月2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次调查通常应在2020年7月29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21年1月29日。

  商务部于2019年6月14日收到南京诺奥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荣欣化工有限公司和淄博诺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代表国内正丙醇产业正式提交的反补贴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进行反补贴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规定,2019年7月15日,商务部就有关反补贴调查事项向美国政府发出磋商邀请,并于7月26日与美国政府进行了磋商。

  申请书主张,申请调查产品接受了美国政府的补贴,美国正丙醇产业(企业)可能受益的补贴项目共计107项。申请书同时主张,申请调查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数量大幅增长,对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造成削减,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且申请调查产品所接受的补贴与国内产业实质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经审查,商务部认为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补贴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本次调查确定的补贴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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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正丙醇 反补贴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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