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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宣贯学习班的通知

作者: 2019年07月18日 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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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公告》(2019年第22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TSG 07-2019《特种设

中化装协字[2019]20号

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公告》(2019年第22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许可要求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在原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了精简和整合,充分体现了“放管服”的总体思路。《规则》在原有的各类设备许可条件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统一了各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通用条件和许可要求,明确了各类特种设备的专项条件,是一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综合性规范。      

为规范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许可工作,更好的贯彻国家法规要求,应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张家港分院的邀请,中国化工装备协会将于7月30日至31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等新许可要求宣贯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压力容器、气瓶及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单位。

二、培训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第3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公告》(2019年第22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市场监管总局监特设〔2019〕32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中有关压力容器、气瓶及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部分的相关内容及答疑。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安排

1、报到时间:2019年7月30日。

2、培训时间:2019年7月31日。

3、培训地点: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张家港分院314会议室(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O-2号)。

四、报名要求

本次培训自愿报名参加;请填写《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宣贯班报名回执(见附件),于 7月26日前传真或邮件发至我协会。

五、相关费用

1、培训费:800元/人(含培训、会务、教材等费用),现场缴费。由中国化工装备协会开具发票。现场报到时先开具银钱收据(不作为报销凭证),请学员仔细核对单位名称等信息,培训班结束后以邮寄方式将发票寄达本人。

2、住宿自理。 

3、培训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收取。如现金缴纳,请参会人员准备现金,不提供刷卡服务;如转账,请注明“张家港宣贯班培训费”,协会户名、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化工装备协会/工商银行北京六铺炕支行/0200022309014430476。

六、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萌、韩阳

联系电话:13801565787、13910820784

附件:《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宣贯班报名回执(查看原文下载)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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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特种设备 充装 许可规则 学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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