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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清理环保法规文件

作者: 2018年09月25日 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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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此次清理的范围是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
9月1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此次清理的范围是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点是,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精神,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
  《通知》提出,清理工作要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相抵触,或与现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相抵触,或与现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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