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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生产中的自燃现象及安全防火措施

作者: 2015年10月13日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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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大多是易燃易爆工厂,所以安全防火问题成为化工企业的头等大事。化工生产中,由于物质自燃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物质自燃往往不引起人们的重视,有很多自燃现象的发生又是很难预料的,绝大多数发生在生产

  化工企业大多是易燃易爆工厂,所以安全防火问题成为化工企业的头等大事。化工生产中,由于物质自燃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物质自燃往往不引起 人们的重视,有很多自燃现象的发生又是很难预料的,绝大多数发生在生产装置区内的特殊操作和检修过程当中,危险性极大。如何避免和正确处理化工生产中物质 自燃现象,对安全生产十分重要。

 
  2 物质自然现象的产生
 
  可燃物不与明火接触而发生着火燃烧的现象称为自燃。自燃有受热自燃和本身自燃两种。
 
  受热自燃:可燃物质被加热到一定温度,即使不与明火接触也能自行着火的现象,称为受热自燃。可燃物无明火作用而能自行着火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
 
  在化工生产中,由于可燃物靠近高温管道或设备,加热或烘烤过度,化学反应的局部过热,在密闭容器中加热温度高于自燃点的可燃物一旦泄漏,均可发生可燃物的自燃。
 
   本身自燃:某些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的作用下,靠本身受空气氧化或受外界温度、湿度影响,由于物质内部发生的化学、物理和生物化学作用而产生热量,逐渐积 聚使物质温度达到自燃点发生燃烧的现象,称为本身自燃或自热自燃。如黄磷在空气中自燃;长期堆放的煤堆、湿木屑堆、湿稻草堆等由于生物作用而自燃;浸有植 物油或动物油的纤维如油棉纱等堆积起来,由于油脂的氧化和聚合作用发热,散热不良就可能引起自燃。
 
  3 化工生产过程中物质自燃现象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化学晶的生产迅猛发展,这些化学晶的生产过程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特点。在化工生产区域内,可燃化学晶在使用、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由于受热产生自燃引发火灾事故的现象很多。
 
  3.1 生产过程中的自燃现象
 
  化工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大多为易燃易爆物质,如果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使某些物料具备了自燃条件就会发生自燃,甚至引发着火爆炸事故。
 
  事故案例一:黄磷车泄漏起火
 
  2000年3月18日中午,鄂西山区的某股份公司化工厂转运黄磷的罐车发生泄漏,泄漏的黄磷发生燃烧(自燃着火),后经司机开车离开发生地1000m有水的地方,在众员工的奋力抢救下,才将大火扑灭。
 
  起火原因是因黄磷罐车长时间使用,阀门损坏引起泄漏,又因当时气温较高,黄磷是一级自燃物质,所以引起了火灾。
  事故案例二:重苯储槽爆顶事故
 
  1985年7月19日,石家庄焦化厂研究所罐区200t重苯储槽突然爆顶了。物料剧烈喷出,油和油气烟雾扩散在周围约30m的范围内。
 
   事故原因:该储槽爆顶前曾于7月15日从此储槽装出了一批重苯,液面高度下降至1.4m,7m高的大槽上部剩有5.6m的高度空间,槽内有蒸气蛇管加热 器,加热器高2m,加热器下端距槽底0.4m,既有约1m高的加热器蛇管暴露在油面之上的槽内空间。15日由于要清理重苯槽相邻的另一个储槽,提高了储罐 区的蒸气压力,使本来就内漏的重苯槽加热器进口阀漏气更为严重,致使该储槽内重苯温度逐渐升高,油气不断挥发到储槽内上部空间。因储槽内上部空间有空气存 在(有人孔),所以随着油气的不断挥发,储槽上部空间就形成了可燃油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混合气体达到爆炸极限,在储槽上部空间发生了爆炸。分析原因,爆 炸一定是由于自燃产生的。自燃有两种可能,一个是已经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气体,被暴露在油面上部的蛇管加热器(1m高)继续加热,达到了自燃点发生爆炸。 另一个原因就是储槽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化学作用,一些生成物质沉积在加热器上和储槽内壁,由于温度达到了沉积物的自燃点发生了自燃,点燃了油面上 部空间的混合气体,发生了爆炸。
 
  事故案例三:储槽内硫化物自燃引起苯类物质着火
 
  1987年1月23日12时30分,济南钢铁厂焦化厂精苯车间院内突然发出爆炸声,油库区内11号、12号储槽上部起火并升起一股黑烟。在场员工利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在3-4min时间内,槽内外火焰被扑灭。
 
   事故原因:11号槽原装未洗混合物(生产焦化苯过程的中间产品,主要含有苯、甲苯、二甲苯),因未洗混合物含有硫化物,在长期储存中,硫化氢和有机硫化 物对设备的接触腐蚀作用,形成了硫化铁。干燥的硫化铁能在常温的空气中自行发热而燃烧,不出现火焰,只呈现炽热状态,但温度很高,能引起可燃物着火。因 11号槽顶的人孔盖敞着,12号槽放散管有呼吸作用,槽内进入了空气,形成了爆炸混合气体。其中一个槽内的硫化铁自燃后,引爆了槽内的可燃混合气体,并向 外传播,引起了另一个槽的爆炸。
  事故案例二:重苯储槽爆顶事故
 
  1985年7月19日,石家庄焦化厂研究所罐区200t重苯储槽突然爆顶了。物料剧烈喷出,油和油气烟雾扩散在周围约30m的范围内。
 
   事故原因:该储槽爆顶前曾于7月15日从此储槽装出了一批重苯,液面高度下降至1.4m,7m高的大槽上部剩有5.6m的高度空间,槽内有蒸气蛇管加热 器,加热器高2m,加热器下端距槽底0.4m,既有约1m高的加热器蛇管暴露在油面之上的槽内空间。15日由于要清理重苯槽相邻的另一个储槽,提高了储罐 区的蒸气压力,使本来就内漏的重苯槽加热器进口阀漏气更为严重,致使该储槽内重苯温度逐渐升高,油气不断挥发到储槽内上部空间。因储槽内上部空间有空气存 在(有人孔),所以随着油气的不断挥发,储槽上部空间就形成了可燃油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混合气体达到爆炸极限,在储槽上部空间发生了爆炸。分析原因,爆 炸一定是由于自燃产生的。自燃有两种可能,一个是已经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气体,被暴露在油面上部的蛇管加热器(1m高)继续加热,达到了自燃点发生爆炸。 另一个原因就是储槽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化学作用,一些生成物质沉积在加热器上和储槽内壁,由于温度达到了沉积物的自燃点发生了自燃,点燃了油面上 部空间的混合气体,发生了爆炸。
 
  事故案例三:储槽内硫化物自燃引起苯类物质着火
 
  1987年1月23日12时30分,济南钢铁厂焦化厂精苯车间院内突然发出爆炸声,油库区内11号、12号储槽上部起火并升起一股黑烟。在场员工利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在3-4min时间内,槽内外火焰被扑灭。
 
   事故原因:11号槽原装未洗混合物(生产焦化苯过程的中间产品,主要含有苯、甲苯、二甲苯),因未洗混合物含有硫化物,在长期储存中,硫化氢和有机硫化 物对设备的接触腐蚀作用,形成了硫化铁。干燥的硫化铁能在常温的空气中自行发热而燃烧,不出现火焰,只呈现炽热状态,但温度很高,能引起可燃物着火。因 11号槽顶的人孔盖敞着,12号槽放散管有呼吸作用,槽内进入了空气,形成了爆炸混合气体。其中一个槽内的硫化铁自燃后,引爆了槽内的可燃混合气体,并向 外传播,引起了另一个槽的爆炸。
  3.3 设备检修时的自然现象
 
  设备检修前做准备工作时,往往一些安全措施都是围绕设备工作介质的性质作常规处理,很多事故隐患预料不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发生自燃着火现象。
 
  事故案例六:初馏塔检修沉积物自燃着火
 
  1991年4月8日10时30分,山东济宁煤炭化学工业公司精苯装置正在检修的初馏塔,突然塔内着火,从塔顶拆开的人孔冒出黑烟,现场人员立即从塔顶喷水将火扑灭。
 
   事故原因:生产期间发现初馏塔塔盘有堵塞现象,确定停产检修,将初馏塔与系统隔离,按规程向塔内通人蒸汽置换24小时。于4月8日8时将塔体上下人孔盖 拆开自然通风冷却,待降温后进行检修。由于初馏塔刚刚用蒸汽置换完,塔内温度仍在100-110C左右,拆开人孔后塔内进人大量空气,致使塔内的沉积物 (主要成分硫化铁) 自燃着火。
 
  事故案例七:储槽清理时的着火事故
 
   日本某化工厂为了清除碳黑原料用的杂酚油储槽(立式圆锥顶,直径17.5m,高13m)内的沉积渣,槽内液体物料排空后,注入少量乙烯基洗油洗净底部, 用风扇经3天时间排除槽内残留的蒸气,第4天在排风扇运转前先行检查储槽内部,发现里面充满白烟,就在这种情况下进入了运行。约1h后从槽上部开口排出白 烟,并从灰色变成黑烟,最后产生爆炸声音,同时喷出了火焰。
 
  事故原因推断:在事故发生9天后,根据堆积渣层内的温度高达40-70oC,自燃着火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但根据用着火点试验装置对同一渣样的试验结果,查明25小时升温32oC,在温度达到80oC时,并未自燃着火。
 
  根据以上情况,用试验装置使渣再次着火是困难的,但通过实际条件、环境等综合因素推断上例是升温引起的自燃着火。
  4 安全防火措施
 
  防止物质自燃火灾和爆炸,大致分为防止可燃物与空气共存和温度的控制。
 
  4.1 防止可燃物与空气共存.
 
  4.1.1 防止管道和设备中温度高于自燃点的可燃物泄漏。
 
  4.1.2 遇空气能自燃的物质要采取隔绝空气的措施,如黄磷储存在水里。
 
  4.1.3 常压生产系统的化工设备上部人孔不要敞开,以免空气产生对流进入内部产生自燃。
 
  4.1.4 长期闲置的设备(如储槽)应将内部沉积的物料残渣清理干净,不便于清理的,往设备里注入一些水(工艺允许)浸没沉积渣,对防止自燃是有效的。把设备内液体物料全部排尽,而不对沉积渣进行处理是最不安全的。
 
  4.1.5 在设备的临时故障和检修时,应用惰性气体(氮气、水蒸气)将可燃气体置换出去。这样即使沉积残渣发生自燃也不会引起爆炸事故。
 
  4.2 温度的控制
 
  4.2.1 避免可燃物与高温设备和管道接触。
 
  4.2.2 设备的临时故障和检修时,置换合格后,用水清洗设备(工艺允许)降温,同时浸湿沉积残渣可避免自燃。
 
  4.2.3 液体加热设备在运行时,液体物料应将加热器浸没,不要使加热器露出液面加热可燃气相物料。如果工艺要求加热气相物料,应避免空气进入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自燃发生爆炸。
 
  4.2.4 检修时,当设备内液体物料排净后,不要对设备内剩余的沉积残渣进行加热操作。
 
  4.1.5 不要打开高温设备的检查孔。
 
  另外,要防止反应热(氧化热),化工生产很多设备沉积残渣中含有硫化物,是以硫化铁形式存在的,由于空气水分等的影响,可能产生氧化热。因此,在检修设备时应及时清除沉积残渣,沉积残渣量大、清渣操作时间长时,要用温度计控制残渣的温度,以免温度升高产生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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