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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月在石化等5行业开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

作者: 2015年09月15日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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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将在家具制造等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收费标准一般为每公斤20元,最高每公

  今天上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将在家具制造等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收费标准一般为每公斤20元,最高每公斤40元,初步调查将涉及2000家企业。本市也成为全国首个试点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的省市。

  这5大行业为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行业。记者获悉,在具体收费标准上,将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或等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10元。对于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40元。其他情况收费标准为每公斤20元。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措施将有利于推进相关企业加快调整转型,实施水性漆替代油性漆、有机废气治理等环保技改工程,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排污费区县负责征收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据悉,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由区县环保部门负责征收,征收程序与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污费相同,分为申报(已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审核、核定(计算)、送达、缴费、对账等6个步骤。

  对于违反排污费征收相关法规的,由环保部门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等法律法规,采取责令限期缴纳、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

  排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纳入本市财政排污费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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