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全球化工设备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陕西8月1日启动煤企高速公路运输补贴

作者: 2015年07月29日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
字号:T | T
自8月1日起,陕西省对煤炭企业实行高速公路运输补贴。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1日上午8:00至2015年9月30日上午8:00(以车辆通行收费站出口时间为准)。

  自8月1日起,陕西省对煤炭企业实行高速公路运输补贴。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1日上午8:00至2015年9月30日上午8:00(以车辆通行收费站出口时间为准)。

  补贴对象为,通过省内封闭式高速公路运输煤炭(包括煤炭、兰炭和焦炭)的陕西省煤炭生产企业、洗煤企业(以下统称煤炭企业)。运输煤炭车辆必须为整车(运输车辆装载的煤炭占该车核定载重量的80%以上)合法装载陕西省生产的煤炭货运车辆,不含运输矸石、蜂窝煤和其他经过化学工艺进一步加工的煤炭产品与附产品的车辆。超限车辆不在补贴范围,不予统计。

  补贴方法及比例:按照运输该煤炭企业的车辆在陕西省封闭式高速公路上实际缴纳的通行费的50%给予补贴。

  此次补贴资金来源:煤炭企业补贴资金(含通行经营性高速公路)来源为省高速集团和省交通集团车辆通行费收入,由省高速集团和省交通集团参照2014年煤炭减半征收优惠金额占比负担。

  此次结算及资金拨付方式:

  陕西省发改委统一印制《陕西省煤炭产品高速公路运输通行单》,并负责发放到相关煤炭企业。

全球化工设备网(http://www.chemsb.com )友情提醒,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全球化工设备网!违者必究.
免责声明: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或者作者自行发布,本网发布文章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给访问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同时本网亦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适当处理!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86-571-8897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