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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正式受理新天煤制气项目

作者:寇建仁 2015年05月12日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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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国家环保部网站消息称,环保部已于5月8日正式受理了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单位为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为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来自国家环保部网站消息称,环保部已于5月8日正式受理了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单位为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为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对照此前在中环联网站上公布的2月送审版,此次环保部公布的4月送审版,将产能规模从20亿立方米/年提高到20.4亿立方米/年。如此,项目达到了发改委对煤制气项目20亿立方米的下限要求。
    此外,此次公示版本内将“蒸发塘功能变更为事故暂存池,用于储存污水处理站调试期间非正常排放废水”。暂存池作为暂存污水处理厂调试期间的废水,待系统运行正常后逐渐将水池中澄清水返回厂区重新利用。这样正常情况下暂存池为空池。
在发改委的路条中,新天项目将承担固定床碎煤加压气化废水处理的示范任务。新天项目此次将蒸发塘明确定性为事故暂存池,意味着煤化工行业真正开始践行“零排放”承诺。
    此前据报道,该项目曾经因环评问题,多次受到新疆环保厅处罚。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2015年第一季度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名录》,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自备热电站擅自变更工程规模,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自治区环保厅于2013年7月25日、2014年1月25日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新环改字[2013]007号、新环改字[2014]1-002号),该企业仍未改正违法行为,擅自于2014年4月18日复工建设。予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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