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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拟限行机动车 违规烧烤最高罚5000元

作者: 2014年12月23日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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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提交审议,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更大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提交审议,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更大

昨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议案,这是该法第三次大修,此次修正草案明确,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可采取企业停产限产或对部分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有66条,修订草案增至100条。相比2000年版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征求意见稿”的罚则更为细化,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更大。

取消罚金限额

改成按日罚成倍罚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被认为是近年来中国环境违规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环境违规成本,是业界的共同呼声。

2000年版规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罚金,而国务院法制办的“征求意见稿”中,则把罚金改为“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罚款。”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可以处上一年度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50%以下罚款。”

草案进一步加大了对污染者的处罚力度,对多项违规拒不整改行为,实行按日计罚的原则。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表示,加大违规处罚力度能起到制止环境污染的作用,“按日计罚”对缓解大气污染有积极意义。

意见稿中,被纳入“按日计罚”的行为包括: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的;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的;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建筑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的。

违规烧烤罚款

污染天气限行机动车

草案在燃煤、工业方面,明确国家采取措施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细化对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措施。在机动车方面,强化对新生产机动车、在用机动车、油品质量环保达标的监督管理。

草案增加一章,专述重污染天气应对,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可以规定限制、禁止机动车通行的类型、排放控制区域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草案还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建目标责任制

排污超量约谈负责人

草案规定,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制机制,对于重污染区域地区,要求制订联防联制行动计划。

草案将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由“两控区”扩展到全国,并分配总量指标、发放排污许可证。建立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要求不达标的城市编制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限期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将由两控区扩展到全国,明确分配总量指标、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原则和程序,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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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重污染天气 限行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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