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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许昌市北外环(延安路-宏源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工程

http://www.chemsb.com/ 2020年05月27日 浏览量: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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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许昌市北外环(延安路-宏源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工程
招标编号:
招标行业:机电行业 -
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7日
截止日期:2020年06月01日
招标机构: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
联系方式:请登录查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北外环(延安路-宏源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工程(穿铁路部分)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魏发改【2020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穿铁路部分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XCGC-F2020117

2.2项目名称:许昌市北外环(延安路-宏源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工程(穿铁路部分)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

2.3建设地点:本建设地点位于许昌市北外环路。

2.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污水干管与现状延安路污水管道连接后,重力流向东穿京广铁路、灵沟河、霸陵河、清潩河,经泵站提升后,采用DN700压力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厂集水池;本次招标内容为下穿京广铁路部分,包含Φ2200Ⅲ级钢筋混凝土圆管涵约70米,顶管工作井1座,顶管接收井1座等。

2.5项目投资估算:本次招标估算金额1000万元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标: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并通过施工及验收工作全面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包括竣工图编制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标:监理标段包括EPC总承包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工期要求:

一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周期为:15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周期为:15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扣除各级政府、扬尘治理攻坚办、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要求的停止施工时间)

二标:监理服务期限为EPC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铁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铁路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并具备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委托代理人(联系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铁路工程监理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铁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联合体要求

3.4.1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均应当具备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2二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转账至支付宝账号348971106@qq.com(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及公司名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76 8  30 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座)三楼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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